贸易预警:丹麦实施进口食品新规
2025年2月20日,丹麦官方公报发布了食品农业和渔业部2025年第181号法规,制定了关于进口食品、饲料、动物副产品、衍生产品和食品接触材料的特殊限制法规,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食品法》等法规制定,适用于进口到丹麦或通过丹麦转口到第三国的产品,相关产品受到进口限制或加强控制,不适用干通过其它欧盟成员国进口并已在欧盟内自由流通的产品、仅供个人使用的非动物源性食品以及部分样品;
列明了对各国进口相关产品的特殊限制,其中动物源性食品方面,仅允许进口我国明胶、水产品(不包括养殖水产品、去壳或加工的虾、自然捕捞的淡水小龙虾),当进口商确保产品仅依据欧盟2002/994/EC法规进口时,则允许进口养殖水产品、去壳或加工的虾、自然淡水捕捞小龙虾,肠衣、兔肉、禽肉制品、蛋和蛋制品、蜂蜜、蜂王浆、蜂胶和蜂花粉;
大米和大米制品、含有大米成分的复合食品应符合2011/884/EU法规要求;列明了违反规定的相关罚则。
合规操作指南
建立欧盟法规动态监测系统,重点关注EC/EU法规库的实时更新对华贸易企业建议采用"合规官"制度,专项处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物流环节需增加"预归类"服务,确保HS编码与产品特性完全匹配利用欧盟RASFF预警系统,建立产品召回快速响应机制
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丹麦在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更为严苛的边境管控策略,建议相关出口企业立即开展合规性自查,特别关注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包装材料认证等易忽视环节,避免触发执法机关的"严格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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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d1f49
散货拼箱到泰国是不是比较便宜
2020-09-03 18:14:00 1回复